在单位犯罪中,如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适用罚金刑?

  发布时间:2010-10-19 12:32:42 点击数:
导读:答:单位故意犯罪通常是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实施的犯罪。如果在对单位判处罚金的同时依法仍需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适用罚金刑,一般说来,不能以单位的犯…

答:单位故意犯罪通常是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实施的犯罪。如果在对单位判处罚金的同时依法仍需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适用罚金刑,一般说来,不能以单位的犯罪数额作为对自然人判处罚金的倍比或比例基数。如单位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所得100万元,在依法对其中的自然人判处一至五倍的罚金时,不能以单位违法所得数为基数,判处100万元以上的罚金。对此,可以分两种情况对相关人员适用罚金:一是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相关个人犯罪数额能够查清的(如单位非法经营中个人实得的违法所得能够被查实),则依此为基数依法确定个人的罚金额。二是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相关个人犯罪数额不能够查清的,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13日颁发的《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对自然人酌情判处最少不低于1000元以上的罚金。
 

上一篇:客户委托律师或寻找、聘请律师注意事项 下一篇:如何认定走私犯罪中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