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取保候审聘请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18 18:12:31 点击数:
导读:王栋律师是上海浦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1405室,王律师专业办理上海市内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经验丰富。王律师有多年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成功办理过取保候…

王栋律师是上海浦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1405室,王律师专业办理上海市内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经验丰富。王律师有多年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成功办理过取保候审。在实践当中,取保候审一般由律师代理提出申请,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应取保候审或不应批准逮捕的意见。而这种意见往往取到很好的效果。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联系方式:13585952109  王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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